来自热线:“塔山小学对面的农贸市场里,每天都有人在卖青蛙,不是牛蛙,数量还很多,一斤10多只,40元一斤。摊主说是野生的,捕食野生青蛙不是犯法吗?”前天,市民周先生打进绍兴晚报热线88880000反映。 记者核实:周先生所说的农贸市场是位于越城区延安东路320号的绍兴市中兴路农副产品综合市场。“我就住在附近,每天都来这个农贸市场买菜,最近发现之前卖牛蛙的摊主居然在卖青蛙,青蛙是保护动物,不能随意捕杀,我特意买了3袋(约1.5公斤)青蛙,把它们都放生到了环城河里。”周先生说。 随后,记者来到该农贸市场,摊主韦女士见记者在看青蛙,连忙说:“都是野生的,买一袋尝尝,价钱好商量。”还未等记者回应,她便拿起一袋青蛙放到秤上,“一斤八两九,一斤40元,算你75块钱。” 记者又询问了牛蛙的价格,韦女士说:“当然是田鸡(青蛙)好吃,牛蛙是养殖的,这里的田鸡都是野生捉来的,牛蛙才卖18元一斤,田鸡要卖40元呢。”当记者提及捕食青蛙是违法行为时,摊主韦女士告诉记者,“我这里卖了都半年多了,青蛙是从外地进货的,属于合法销售,如果想多买还能便宜一些,我还有10斤左右的存货。”记者发现,该农贸市场内有不少摊主售卖牛蛙,而卖青蛙的只有韦女士这一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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